一、評標方法:
1、評標方法采用綜合評分法。
2、綜合評分的主要因素為:質量、價格、服務技術水平、履約能力、售后服務等。
3、本次綜合評分分三部分:1、質量分,以實地考察后根據各供應商整體情況排序確定;2、技術分;評標委員會分別對每個有效投標人的投標書(報價除外)進行評價、打分,對評委的評分(除價格分外)進行統計匯總,按算術平均方法計算出每個投標人的得分;3、價格分:直接計算取得,三者相加為投標人的總得分,綜合得分最高者為中標人。(保留小數點后2位)
二、評分標準:
本次采購招標的評標方法采用綜合評分法,總分值為100分。
(一)質量分30分
質量綜合評價最高者得滿分,次之減10分。
(二)價格分20分
價格分=中藥飲片價格分+代煎服務及配送服務價格分
1、飲片價格分15分
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且磋商報價最低的有效報價 (剔除低于成本報價以外的所有報價)為磋商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磋商報價得分= (磋商基準價/磋商報價)×各項報價得分分值
2、代加工服務及配送服務價格分5分
其中湯劑代加工服務費,膏方代加工服務費各占2.5分。
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且磋商報價最低的有效報價 (即除低于成本報價以外的所有報價)為磋商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磋商報價得分= (磋商基準價/磋商報價)×各項報價得分分值
(二)技術得分50分
1、服務方案比較(30分)
(1)投標人銷售的飲片品種數量,投標人銷售的飲片品種在400種以下不得分;在400種(含)-600種得2分;在600種以上得5分。提供本單位銷售的中藥飲片品種明細,不提供不得分。
(2)投標人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藥品標準和地方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工藝規程。在符合藥品GMP條件下組織生產,用于配送和煎藥的中藥飲片,應檢驗合格,并可溯源,提供質量控制的相關證明材料。材料齊全、規范者得5分,比較齊全者得2分,不齊全者得1分。
(3)提供相應的煎藥室工作制度和相關設備的標準化操作程序(SOP),制度詳細程序規范得5分,制度比較詳細程序比較規范得2分,制度不夠詳細程序不夠規范得1分。
(4)提供詳細追溯說明,能夠做到每張處方從醫院審方傳方、企業接方審方、轉換生產指令、審核出單、規范調劑、煎煮、包裝、配送等都可完整追溯的,可以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互聯互通的信息平臺,醫院能實時追蹤每個處方的加工狀態,提供證明材料得5分;提供詳細追溯說明,能夠做到每張處方可追溯的得2分;提供簡單的追溯說明得1分;無法追溯不得分。
(6)具備完備的藥材和煎藥液留樣制度,可以在處方加工后一個月內保存留樣,并隨時接受醫院留樣檢查者得3分,沒有不得分。
(7)具備完備的監控系統,在質量事故調查及疑義事件處理中能夠提供清晰完整的各環節加工視頻者得2分,沒有不得分。
(8)投標人承諾能夠在接到醫院處方后,及時加工并送達。加工方式為臨方配藥、煎藥的,應在24小時內送達;加工方式為熬膏的,冬令膏方在7天內送達,其他季節膏方在14天內送達。中標人根據實際可行性,承諾能按時完成代加工并及時配送到醫院/患者的得5分,無法按時加工及配送不得分。
2、投標人履約能力比較(20分)
(1)投標人炮制和煎制工藝是否獲得認證或表彰,都有得2分,只有炮制或煎制一項表彰得1分,沒有不得分。
(2)投標人2022年年銷售中藥飲片金額≥1億元的得5分,1億元>銷售中藥飲片金額≥5千萬元的得2分;5千萬元>銷售中藥飲片金額,不得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具有正在合作類似項目的業績,與1-3家二甲以上醫院合作得1分,與4-6家二甲以上合作得2分,與7家及以上二甲以上合作者得5分,其余情況得0分(提供每家醫院合作合同)。
(5)投標人所投的代配、待加工(中藥煎制)項目在企業所在地衛生部門或藥監部門備案的得3分,沒有不得分。
(6)投標人配備專用配送車輛、專職駕駛人員、專用通信及GPS設備,配備設備最完善得5分,次之得3分,其余均得1分;沒有配備的不得分。
注:
(1)評分細則中要求提供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等需提供原件或提供復印件并加蓋紅章,否則不得分。
(2)為便于評分,請投標人按評分表樣式,逐條列出證明材料所在頁碼,格式自定。